目 录
附件
附件1 承诺书
附件2委托书
附件3 备案证
附件4土地证明
附件5技术评审意见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位置影像图
附图3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项目区地表水系图
附图5项目土壤侵蚀图
附图6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图
1、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合规性
运城市创大汽配有限公司原厂一厂区座落于空港南区钢材市场,二厂区座落于运城经济开发区雪花路7号。公司组建于2010年,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原厂一厂区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二厂区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专业生产汽车零部件(线束、管束、油箱、储气筒),主要为大运汽车服务。
2020年,购买土地,新建重卡汽车配件生产项目,原有生产设备、环保设备继续投入使用。新建综合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及相关配套附属设备,主要产品为汽车零部件(线束、管束、油箱、储气筒),年产5万台套重卡汽车零部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类。
且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于2020年7月7日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020-140891-36-03-014237),因此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且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
2、地理位置及交通
运城市创大汽配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禹街以南、安邑路以东,紧邻山西鑫华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址中心坐标为N35°5'29.86"、E110°1'5.34″,行政区划属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项目紧邻大禹街,距离5902省道约1000m,交通运输便利。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3、建设性质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4、建设规模
本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5万台套重卡汽车零部件(线束、管束、油箱、储气筒)。
5、项目组成
(1)项目组成包括综合办公楼,生产车间、门房、消防控制室、小区绿化、小区道路及地上停车场等。
①建筑物布置
项目区内建筑物包括1栋综合办公楼,2间生产车间,1间门房、1间消防控制室,综合办公楼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综合办公楼占地面积约1000m2;生产车间占地面积18470.9m2;门房占地面积30m2;消防控制室占地面积30m2;建筑物总占地面积约19530.9m2。
②场内道路及地上停车场
厂区道路区占地面积为1555.18m2。厂区规划采用方便快捷、通畅的自由环形路网建立整体构架。地上停车位为65个,布设在综合办公室楼西侧的空地内,占地面积365m2,全部进行硬化。
③场内绿化
厂区绿化主要是建筑物及道路周边,停车场周边。共计绿化面积6774m2。综合办公楼生产车间周围绿化面积6624m2,厂区停车场周边种植冬青等灌木,绿化面积约150m2。
④施工生产生活区
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在项目区东北侧的空地内,占地面积1000m2,拆除平整后全部进行硬化。
(2)配套工程布置
①供电工程
项目用电由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网接入生产厂区箱变,厂区内设发电机房一座,电缆直接埋地引入,照明、动力配电支线采用塑料绝缘铜芯线穿管在墙楼板内敷设。
②雨污排水工程
采用雨污分流方式。场地雨水通过漫流汇集至厂区西北角涵管,通过涵管排出场地内雨水,最终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③交通
对外交通主要依靠市区道路,与厂区内路网形成统一交通、消防、疏散体系。
6、工程占地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8225.08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7、土石方量
厂区建设过程中土方开挖总量为22901.1m3,土方回填总量为22901.1m3,挖填平衡,无弃方。
8、移民拆迁安置
项目建设范围内不涉及拆迁安置问题,也没有专项设施改(迁)建。
9、工程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计划于2021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底完工。
10、工程投资
项目建设总投资1500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
(1)项目申报立项办理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如下支持性文件:
2020年7月7日,本项目取得了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运城市创大汽配有限公司新建重卡汽车配件生产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140891-36-03-014237)。
(2)环评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由山西易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编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编制完成,正在审批中。
(3)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情况
2020年9月,山西易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运城市创大汽配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人员经过实地踏勘,充分收集当地有关资料,对工程进行认真分析,于2020年9月下旬编制完成了《运城市创大汽配有限公司新建重卡汽车配件生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本项目位于运城盆地腹地,地貌单一,地势平坦。运城市位于晋南盆地,自南向北有中条山、四十里岗与七里岗、鸣条山、峨嵋岭与稷王山等东西走向的条带高地与平原相间。地势除南北两山外,均呈北东-南西倾斜。项目厂区占地形状为矩形,东西长约120m、南北长约150m,地貌单一,地势平坦。
项目地处黄土地带,地质条件单一,地基土的地层构造及土性特征如下:耕植土:呈灰黄色,主要由细粒组成,坚硬状态,一般厚度为0.8m。西亚粘土:呈浅灰黄色-浅黄褐色,局部具浅绿色调。主要由细粒组成,但含有粗粒,垂直分为三层。不同层位的土性差异较大,上部土(0.8-4.1m)粘性小,中部土(9.2-10.69m)粘性较大,下部土多具铁锈斑点,局部有浅绿色轻亚粘土薄夹层,中压缩性,地基承载力标准值150kpa。亚粘土:呈浅褐红色,主要由细粒组成,钙核成星散状分布,压缩性,地基承载力标准值80kpa。粉砂:呈浅黄色,几乎全由极细的砂粒组成,土粒比较均匀,无粘性。中偏低压缩性,地基承载力标准值150kpa。
盐湖区属大陆温带季风气候,季风变化明显,冬季寒冷干燥,雨雪稀少;春季回暖迅速,干燥多风;夏季炎热,秋季凉爽,年温差较大。光热资源丰富,雨热同季集中,年平均气温13.6°C,平均最高气温22.2℃,极端最高气温42.7℃(1996年6月),极端最低气温-18.9℃。全区年平均无霜期208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270小时。全年降雨量不足蒸发量的三分之一,雨量大部分集中在7~9月份,年平均降雨量564mm,最大降雨量879.9mm,汛期(6~9月)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64%。年平均蒸发量2000mm,年平均湿度62%,最大冻土深度0.52m。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冬季盛行西北风,春季风速最大。年平均风速2.4m/s,静风频率28.5%。
运城市区的地表水体有常硝渠、姚暹渠、盐湖和安邑水库。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为姚暹渠,本项目位于姚暹渠北侧3530m处。姚暹渠是一条保护盐池的泄洪渠道,发源于夏县尉家洼,流经夏县、盐湖、永济汇入伍姓湖,最终流入黄河。是一条季节性河渠,平时干涸,遇到大雨发洪时,才能发挥作用。全长90km,流域面积619.4km2,最大流量为14m3/s。在运城市区段近年来成为生产、生活废水的受纳体之一。
盐湖区土壤类型为二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土质主要属上更新统(Q3)粉土,为中塑性,塑性指数一般在10~13之间,土层含水量(W)一般在8%~16%,孔隙比(e)一般为0.558~0.888,为中低性压缩土,压缩模量(Es)一般为0.9~1.4MPa-1,城区地面高程11.750~380m。项目所在地区土壤为黄土类。
盐湖区植被稀少,在黄土丘陵、倾斜平原与排水良好的沟谷阶地上多为耐旱植物,如长芒草、克式针茅、百里香等。此外,还有人工种植的柠条灌木林和生长很差的仁用杏。黄土丘陵沟谷零星分布着以沙棘为主的灌丛。
该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
根据《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项目区属于西北黄土高原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1000t/km2·a。根据咨询当地水土保持专家,结合实地踏勘,项目区以微度水力侵蚀为主,侵蚀模数背景值为700t/km2·a。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2010年12月25日修订,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年第9号,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8月26日修订,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5)《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5年7月30日修订,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号发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令第24号第一次修改,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令第二次修改);
(2)《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2000年1月31日水利部令第12号发布,根据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令第46号修改)。
(1)《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利部水保〔2003〕89号);
(2)《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利部水保〔2007〕184号);
(3)《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利部水保〔2009〕187号);
(4)《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3〕188号);
(5)《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4〕1573号);
(6)《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保监〔2014〕58号);
(7)《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5〕139号);
(8)《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
(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细则(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47号);
(10)《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财务函〔2019〕448号);
(11)《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水利部水保〔2017〕36号);
(12)《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利部水保〔2017〕365号);
(13)《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水利厅晋发改收费发〔2018〕464号);
(1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
(1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制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8〕135号);
(16)《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利部水保〔2019〕160号)。
(17)《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9〕172号)。
(1)《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水利部SL73.6-2015);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GB50433-2018);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T50434-2018);
(4)《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水利部 SL190-2007);
(5)《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GB/T18337.3-2001);
(6)《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水利部 SL336-2006);
(7)《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水利部 GB/T 50433-2018);
(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22490-2008);
(9)《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
(10)《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及定额》(水利部水总〔2003〕67号);
(11)《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水利部SL575-2012);
(1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B51018-2014);
(1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GB/T21010-2017)。
(1)水土保持方案委托书;
(2)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运城市创大汽配有限公司新建重卡汽车配件生产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140891-36-03-014237);
本工程建设期为24个月,于2021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底完工。厂区绿化全面完成且发挥效益,具备验收条件的年份作为设计水平年,即2022年。
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特点,结合工程总体布局,通过现场实地调查,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8225.08m2。
项目所在地属山西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根据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对本水土保持方案的计划和实施提出6项防治标准的具体指标,用以指导方案编制时的防治措施布局,同时作为水土保持工程验收的指标。本方案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见表1.5-1。
表1.5-1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表
防治指标 |
国家标准 |
按干旱程度修正 |
按侵蚀强度修正 |
按地形修正 |
按城市区项目修正 |
无法避让省重点治理区 |
目标值 |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施工期 |
设计水平年 |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 |
93 |
/ |
/ |
/ |
/ |
/ |
-- |
93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 |
0.80 |
/ |
+0.2 |
/ |
/ |
/ |
-- |
1.0 |
渣土防护率(%) |
90 |
92 |
/ |
+4 |
/ |
+1 |
/ |
90 |
97 |
表土保护率(%) |
90 |
90 |
/ |
/ |
/ |
/ |
/ |
90 |
90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
95 |
/ |
/ |
/ |
/ |
/ |
-- |
95 |
林草覆盖率(%) |
-- |
22 |
/ |
/ |
/ |
+1 |
+1 |
-- |
24 |
备注:
1、山西省多年平均干燥度为2.21,小于3.5,不属于干旱、极干旱地区,故水土流失治理度、林草植被恢复率和林草覆盖率不做调整;
2、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属微度侵蚀区,土壤流失控制比提高0.2,渣土防护率提高4个百分点;
3、项目区属于低山区,渣土防护率不做调整;
4、项目区属于城市区,渣土防护率和林草覆盖率分别提高1个百分点;
5、项目区位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故林草覆盖率提高1个百分点。
从项目选址分析,本工程厂址选取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项目区所在地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选址无法避让,将通过提高措施标准,优化施工工艺等途径,减少地表植被的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从水土保持角度看,该项目提高措施标准,优化施工工艺等途径后,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对主体工程选址(线)、建设方案及布局的约束性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中对主体工程选址限制性规定、符合《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文)的有关规定,建设选址不存在制约性因素,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本项目区所在地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选址无法避让,将通过提高措施标准,优化施工工艺等途径,减少地表植被的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本方案工程占地基本合理,不存在制约性因素;厂区建设过程中土方开挖总量为22901.1m3,土方回填总量为22901.1m3,挖填平衡,无弃方,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本项目不涉及取土(石、砂)场。
主体工程未考虑施工期的临时防护及场地的表土剥离、回覆措施,本方案增加了施工期的临时防护、表土剥离,并增加了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不能形成有效的水土保持防护体系,本方案将增设相应的防护措施。
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总体布置较为合理,有效减少了施工临时设施的占地及对地表的扰动,缩短了施工工期和地表的裸露时间,从而可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建筑物基础的填方全部利用其基础的挖方,做到了以挖作填;表土剥离土最终用于项目绿化覆土,符合规范要求;场地内的管网采取一次开挖敷设,设计合理,减少了由于重复敷设造成的地表扰动。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考虑表土剥离及施工期的临时防护措施,本方案增加了表土剥离及施工期临时防护,并增加了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1)该项目建设施工期间扰动面积2.8225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2.8225hm2。
(2)厂区建设过程中土方开挖总量为22901.1m3,土方回填总量为22901.1m3,挖填平衡,无弃方。
(3)本工程施工期原地表土壤流失量34.42t,扰动后土壤流失量为272.11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237.69t。
(4)水土流失危害主要包括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
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厂区。
1、工程措施主体
排水涵管:根据厂区地形,场地雨水通过漫流汇集至厂区西北角涵管,通过涵管排出场地内雨水,可满足本项目排水要求。
2、植物措施主体
厂区绿化:厂区建筑物四周设绿化油松、冬青、月季,地上停车场周围设有冬青、油松,能够挡风减噪抑尘,绿化面积约为6774m2。
监测范围: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水土保持监测范围应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包括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占地(含租赁土地)以及其他使用与管辖区域。则监测范围为项目占地范围28225.08m2。
监测时段:根据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为保证监测的实时、快速、准确性,水土保持监测应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进行,从而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状况。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本工程监测时段为2021年1月~2022年12月,共2年。
监测内容:依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T 50433-2018)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如下:
(1)项目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监测
包括项目区地形、地貌的变化情况,建设项目占地和扰动地表面积,挖填方数量及面积,项目区林草覆盖度。
(2)项目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项目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包括水土流失面积、程度和总量的变化及其对周边地区造成的危害与趋势。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动态监测
在施工过程中,作业面在不断发生变化,防治责任范围将随之发生变化。因此,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动态监测是首要任务。
2)扰动面积监测
按开挖、回填工作面、施工道路、施工营地等类型,记录扰动面积及其水土流失状况。
3)土壤流失(侵蚀模数)动态监测
主要对不同扰动类型区的土壤流失量分期实时监测,从中分析计算土壤流失量的变化,掌握其规律,为防治水土流失奠定基础。
4)水土流失危害的监测
主要针对施工区进行监测,记录其对周边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程度。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动态监测
在施工过程中,作业面在不断发生变化,防治责任范围将随之发生变化。因此,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动态监测是首要任务。
2)扰动面积监测
按开挖、回填工作面、施工道路、施工营地等类型,记录扰动面积及其水土流失状况。
3)土壤流失(侵蚀模数)动态监测
主要对不同扰动类型区的土壤流失量分期实时监测,从中分析计算土壤流失量的变化,掌握其规律,为防治水土流失奠定基础。
4)水土流失危害的监测
主要针对施工区进行监测,记录其对周边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程度。
(3)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监测
对各类防治措施效果、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等进行监测,主要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防治效果的监测。
1)工程措施防治效果监测
主要包括实施数量、质量;防护工程稳定性、完好程度、运行情况;措施的拦渣保土效果。
2)植物措施防治效果监测
主要包括不同阶段林草种植面积、成活率、保存率、生长情况及覆盖度;扰动地表林草恢复情况;植物措施拦渣保土效果。
3)临时措施防治效果监测
主要为临时防护措施的数量与质量以及临时拦挡措施的拦渣保土效果的监测。
(4)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
1)监测下游河道泥沙、洪涝灾害、植被及生长环境变化。
2)监测对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监测方法: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结合本项目建设特点及项目区水土流失规律,本项目采用地面观测法和调查监测、场地巡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监测点位布设:根据本工程建设特点,监测分区初步选定2个监测点,监测点设置在房屋建设区和绿化区。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监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监测和水土流失危害监测四大类,监测方法主要采用实地调查、巡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本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总投资84.12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0万元,植物措施25万元,临时措施18万元,独立费用27.34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0.6万元,勘查设计费0.24万元,监理费6.0万元,监测费12.5万元,验收服务费8万元),基本预备费2.6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29万元。
通过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使工程水土保持责任范围内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根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效果分析测算,本项目设计水平年扰动土地整治率99.8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11、渣土防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9.47%、林草覆盖率为24%,表土保护率将达到100%。各项指标均达到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确定了本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遵循的原则和方法以及总体防治目标以及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土壤、植被、气象水文、水土流失特点和水土保持现状。主要结论概括如下:
本工程符合国家、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水土保持、水土资源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限制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根据工程自身的特点,按照永久和临时措施相结合,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拟定本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通过相应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可取得显著的生态效益。
针对本项目对建设单位提出以下意见:
(1)做好相应资料的整理归档,以利于水土保持工程的顺利竣工验收。
(2)定期向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项目名称:新建重卡汽车配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运城市创大汽配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设计规模为年产5万台套重卡汽车零部件(线束、管束、油箱、储气筒)。
地理位置:运城市创大汽配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禹街以南、安邑路以东,紧邻山西鑫华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址中心坐标为N35° 5'29.86"、E110°1'5.34",行政区划属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综合办公楼,生产车间、门房、消防控制室、小区绿化、小区道路及地上停车场等。
工程投资:项目建设总投资1500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
施工进度:建设期为24个月,于2021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底完工。
本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表2.1-1。
表 2.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值 |
一 |
建设规模 |
|
|
1 |
总用地面积 |
m2 |
28225.08 |
2 |
总建筑面积 |
m2 |
28845 |
二 |
工作制度 |
|
|
1 |
年工作日 |
天 |
300 |
2 |
班制 |
班 |
8小时/班 |
三 |
能源消耗 |
|
|
1 |
用水量 |
t/a |
471 |
2 |
用电量 |
万kW•h/a |
63 |
四 |
全厂定员 |
人 |
45 |
五 |
总投资 |
万元 |
15000 |
六 |
环保投资 |
万元 |
100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组成及工程特性表见表2.1-2,项目位置影像见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3。
表2.1-2 项目组成及工程特性表
项目名称 |
新建重卡汽车配件生产项目 |
项目位置 |
位于山西省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禹街以南、安邑路以东,紧邻山西鑫华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厂址中心坐标为N35° 5'29.86"、E110°1'5.34",行政区划属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运城市创大汽配有限公司 |
建设性质 |
新建项目 |
工程投资 |
项目建设总投资15000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 |
工程进度 |
本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于2021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底完工。 |
厂区 |
占地28225.08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
供电 |
项目用电由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网接入生产厂区变电站,厂区内设1座箱变,1座发电机房。 |
供水 |
由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管网提供。 |
供热 |
办公室采用电取暖。 |
工程占地 |
本项目总占地总面积28225.08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
土石方量 |
厂区建设过程中土方开挖总量为22901.1m3,土方回填总量为22901.1m3,挖填平衡,无弃方。 |
(1)建筑物布置
项目区内建筑物包括1栋综合办公楼,2间生产车间,1间门房、1间消防控制室,综合办公楼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层高为3层,综合办公楼占地面积约1000m2;生产车间建筑材料为彩钢瓦,层高为1层,占地面积18470.9m2;门房为砖混结构,层高1层,占地面积30m2;消防控制室为砖混结构,层高1层,占地面积30m2;建筑物占地面积约19530.9m2,建筑物基底面积约为19530.9m2,开挖深度为1m,此部分土方开挖量19530.9m3,土方回填量19000m3,余530.9m3用于场地平整。
厂区平面布置详见附图3。
(2)场内道路及地上停车场
厂区道路区占地面积为1555.18m2。厂区规划采用方便快捷、通畅的自由环形路网建立整体构架。地上停车位为65个,布设在综合办公楼西侧的空地内,占地面积365m2,全部进行硬化。
(3)场内绿化
厂区绿化主要是建筑物及道路周边,停车场周边。共计绿化面积6774m2。综合办公楼及生产车间周边种植冬青、油松、穿插种植月季,绿化面积6624m2,厂区停车场周边种植冬青,绿化面积约150m2。
(4)施工生产生活区
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在项目区东北侧的空地内,占地面积1000m2,拆除平整后全部进行硬化。
(5)供电工程
项目用电由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网接入生产厂区箱变,厂区内设发电机房一座(备用),各用电均由场地箱式变电站供给,电缆直接埋地引入,照明、动力配电支线采用塑料绝缘铜芯线穿管在墙楼板内敷设。地埋输电管线长度600m,内径30cm,开挖宽度50cm,开挖深度1.0m,管线材质为PE,线路总共占地300m2,输电线路土方开挖300m3,土方回填270m3,余30m3用于场地土方平整。
(6)给排水系统
绿化降尘用水、生活用水由厂区供水管网供应,地埋供水管线长度600m,内径10cm,开挖宽度30cm,开挖深度0.8m,管线材质为PE,线路总共占地180m2,线路土方开挖144m3,土方回填134m3,余10m3用于场地土方平整。
绿化、降尘用水:本项目绿化、降尘用水包括道路洒水、绿化用水,用水量5m3/d(合1300m3/a)。
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45人,主要用水为日常生活用水,厂区内设餐厅及宿舍,设置淋浴及水冲厕,生活用水量为1.35m3/d(合405m3/a)。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方式。场地雨水通过漫流汇集至厂区西北角涵管,涵管直径30cm,长10m,材质为PVC,挖方5m3,填方4m3。雨水通过涵管排出场地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挖方10m3)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厂区地埋废水管线长按600m,内径30m,开挖宽度50cm,废水线路开挖深度1.0m,材质UPVC,线路总共占地300m2,土方开挖300m3,土方回填270m3,余30m3用于场地土方平整。
(7)占地及土石方
厂区占地面积28225.08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根据现场调查,厂区建设前应对能剥离表土的占地采取表土剥离措施,剥离的表土用于绿化覆土来源。该场地可采取表土剥离的占地面积约8544m2,可剥离厚度平均30cm,可剥离的表土量约为2563.2m3。表土剥离临时堆土区周边设临时排水沟,长度120m,深度0.4m,宽度1m,挖方48m3,填方38m3。厂区道路、停车场施工前将建筑物基底土方开挖、管道、化粪池、排水沟开挖未回填土用于厂区土地平整,使用土方量621.9m3。
厂区建设过程中土方开挖总量为22901.1m3,土方回填总量为22901.1m3,挖填平衡,无弃方。
厂区主要技术指标详见表2.1-3。
表2.1-3 厂区主要技术指标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占地面积 |
m2 |
28225.08 |
|
2 |
建筑物 |
m2 |
19530.9 |
|
3 |
道路及厂区硬化 |
m2 |
1555.18 |
水泥混凝土道路 |
4 |
厂区绿化 |
m2 |
6774 |
|
5 |
场地平整土方工程量 |
m3 |
621.9 |
|
|
其中:填方 |
m3 |
22901.1 |
|
|
挖方 |
m3 |
22901.1 |
|
施工生活区和生产区布设在厂区内部,在项目区东北侧的空地内,不新增占地面积。施工生产生活区布置占地面积1000m2,拆除平整后进行硬化及绿化。
本项目紧邻大禹街道路,距离5902省道约1000m,施工道路利用大禹街道路即可,材料可以通过大禹街道路运入厂区,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用水均由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管网提供,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用电由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电网接入配备箱式变电箱,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主要分为基槽开挖、工程建设、回填、道路、绿化等几大部分。主要工艺包括:
①基槽开挖与回填:项目基础采用桩基基础,先用静力压桩机将预制管桩压入土中,清理桩头后进行建筑基坑开挖。基坑开挖以机械开挖为主,同时辅以人工开挖。建筑物基础开挖深度约1m,回填土就近堆放。每开挖一栋楼基础需要时间2-4天,然后进行基础建设,约10天后进行基础回填。倒运土方采用自卸汽车场内运输。
②建筑物基础施工工艺:建筑结构类型为混合结构。工程建设主要以机械施工为主,以人工配合为辅,主要包括混凝土机械浇筑,人工砌砖和抹面等,基础施工结束后回填土方,建设建筑物上部结构。土建施工时,人工进行构造柱钢筋骨架绑扎,为避免建筑物基础长期外露受损,开挖基础时预留一定厚度,待浇注基础前清理余土,并从速浇筑基础。混凝土现场浇筑基础梁柱,混凝土采用商业混凝土,采用罐装车进行运送。
③道路及管道工程:厂区道路施工先开挖道路基础,绑扎模板和钢筋,再用机械进行混凝土浇注振捣,人工进行抹面、养护和模板拆除。
道路施工前,在规划区域进行地下管道铺设,采用机械开挖管道沟,机械铺设管道,人工进行管道连接及管道沟回填的施工工艺。施工采用随挖随填的施工方式,即开挖一段后,铺设管道,随即回填,然后继续下一段管道施工。
④绿化工程:绿化主要为停车场周边,建筑物及道路周边。共计绿化面积6774m2。绿化区种植冬青,穿插种植月季花卉,乔木选择油松。
经计算,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8225.08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具体情况详见表2.3-1。
表2.3-1 工程占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
项目分区 |
永久占地(m2) |
合计 (m2) |
工业用地 | |||
1 |
厂区 |
28225.08 |
28225.08 |
总计 |
28225.08 |
28225.08 |
厂区建设过程中土方开挖总量为22901.1m3,土方回填总量为22901.1m3,挖填平衡,无弃方。土石方平衡表详见表2.4-1。
表2.4-1 土石方平衡表(单位:m3)
序号 |
项目 |
挖方 |
填方 |
调入 |
调出 |
1 |
建筑物基底 |
19530.9 |
19000 |
/ |
530.9 |
2 |
输电管道 |
300 |
270 |
/ |
30 |
3 |
供水管道 |
144 |
134 |
/ |
10 |
4 |
污水排水管道 |
300 |
270 |
/ |
30 |
5 |
雨水涵管 |
5 |
4 |
/ |
1 |
6 |
化粪池 |
10 |
0 |
/ |
10 |
7 |
临时排水沟 |
48 |
38 |
/ |
10 |
7 |
厂区土地平整 |
/ |
621.9 |
621.9 |
/ |
8 |
表土剥离 |
2563.2 |
2563.2 |
/ |
/ |
|
合计 |
22901.1 |
22901.1 |
/ |
/ |
项目建设范围内不涉及拆迁安置问题,也没有专项设施改(迁)建。
工程建设期为12个月,于2021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底完工。其中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为建设项目建筑物基底及主体施工;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为水电管线施工;2022年1月至2月为厂区道路及停车场施工;2022年3月至5月为厂区绿化区施工;2022年6月2022年12月为建筑物室内装修工程,2022年12月底工程全部完工。
表2.6-1 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表
序号 |
项目区 |
2021年 |
2021 |
2022 |
2022 |
2022 |
1-10月 |
11-12月 |
1-2月 |
3-5月 |
6-12月 | ||
1 |
建筑物建设 |
|
|
|
|
|
2 |
水电管线 |
|
|
|
|
|
3 |
道路及停车场 |
|
|
|
|
|
4 |
绿化区 |
|
|
|
|
|
5 |
建筑物内装 |
|
|
|
|
|
项目地处黄土地带,地质条件单一,地基土的地层构造及土性特征如下:
耕植土:呈灰黄色,主要由细粒组成,坚硬状态,一般厚度为0.8m。
西亚粘土:呈浅灰黄色-浅黄褐色,局部具浅绿色调。主要由细粒组成,但含有粗粒,垂直分为三层。不同层位的土性差异较大,上部土(0.8-4.1m)粘性小,中部土(9.2-10.69m)粘性较大,下部土多具铁锈斑点,局部有浅绿色轻亚粘土薄夹层,中压缩性,地基承载力标准值150kpa。
亚粘土:呈浅褐红色,主要由细粒组成,钙核成星散状分布,压缩性,地基承载力标准值80kpa。
粉砂:呈浅黄色,几乎全由极细的砂粒组成,土粒比较均匀,无粘性。中偏低压缩性,地基承载力标准值150kpa。
运城市位于晋南盆地,自南向北有中条山、四十里岗与七里岗、鸣条山、峨嵋岭与稷王山等东西走向的条带高地与平原相间。地势除南北两山外,均呈北东-南西倾斜。
项目厂区占地形状为矩形,东西长约120m、南北长约150m,地貌单一,地势平坦。
涑水盆地属华北陆台山西地台的西南部分。中生代燕山运动在山西地区形成了许多平缓、开扩的背斜和向斜。中条山是由前震旦纪、震旦纪和寒武纪地层组成,山北为古老地层,山南为较新地层。震旦纪和寒武纪地层倾向为东南135°,倾角10°-15°。稷王山也为震旦纪、寒武纪地层组成,而倾向则为南西220°,二者为一延至几十公里的大背斜,后因喜马拉雅山运动影响,背斜中部因块状断裂而向下陷落形成了涑水河地堑并为第三、四纪的堆积场所。厂址为第四纪马兰期黄土堆积层,主要是黄土,场地上层以Q3的黄土状粉土为主,夹有薄层石膏砂,下部以粉土为主。
据涑水河河谷的阶地发育情况和盐池凹地的形成,说明该区仍处于活动期。根据运城市地震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基本烈度为7度。
盐湖区属大陆温带季风气候,季风变化明显,冬季寒冷干燥,雨雪稀少;春季回暖迅速,干燥多风;夏季炎热,秋季凉爽,年温差较大。光热资源丰富,雨热同季集中,年平均气温13.6°C,平均最高气温22.2℃,极端最高气温42.7℃(1996年6月),极端最低气温-18.9℃。全区年平均无霜期208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270小时。全年降雨量不足蒸发量的三分之一,雨量大部分集中在7~9月份,年平均降雨量564mm,最大降雨量879.9mm,汛期(6~9月)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64%。年平均蒸发量2000mm,年平均湿度62%,最大冻土深度0.52m。
全年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冬季盛行西北风,春季风速最大。年平均风速2.4m/s,静风频率28.5%。
运城市区的地表水体有常硝渠、姚暹渠、盐湖和安邑水库。
姚暹渠是一条保护盐池的泄洪渠道,发源于夏县尉家洼,流经夏县、盐湖、永济汇入伍姓湖,最终流入黄河。是一条季节性河渠,平时干涸,遇到大雨发洪时,才能发挥作用。全长90km,流域面积619.4km2,最大流量为14m3/s。在运城市区段近年来成为生产、生活废水的受纳体之一。
常硝渠起于运城市城区、止于硝池,为运城市城区生活污水和雨水的主要排泄渠道。硝池位于解州镇西北隅,主要功能为生产用硝。
盐湖是当地最大的地面水,位于中条山下,处于北纬34°4′~34°54′,东经110°7~111°50′之间,东西长25~30km,南北宽3~5km,面积8091.6公顷,水深0.2~2m。盐湖湖水含多种化学元素,是世界三大硫酸钠型盐湖之一,为全国最大的无机盐生产基地。
安邑水库坝长380m,坝高7.7m,总库容202万m3,有效容积192万m3,主要功能为农灌,可灌溉土地约11000亩。根据运城市城市规划,拟以安邑水库、魏豹城遗址为基础建设魏豹公园,安邑水库作为景观水体。
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为姚暹渠,本项目位于姚暹渠北侧3530m处。盐湖区地表水系见附图4。
盐湖区土壤类型为二级自重湿陷性黄土,土质主要属上更新统(Q3)粉土,为中塑性,塑性指数一般在10~13之间,土层含水量(W)一般在8%~16%,孔隙比(e)一般为0.558~0.888,为中低性压缩土,压缩模量(Es)一般为0.9~1.4MPa-1,城区地面高程11.750~380m。
项目所在地区土壤为黄土类。
盐湖区植被稀少,在黄土丘陵、倾斜平原与排水良好的沟谷阶地上多为耐旱植物,如长芒草、克式针茅、百里香等。此外,还有人工种植的柠条灌木林和生长很差的仁用杏。黄土丘陵沟谷零星分布着以沙棘为主的灌丛。
该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文)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T50433-2018)中规定的有关限制性条款进行分析,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本项目区选址合理,在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后,不存在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详见表3.1-1。
表3.1-1 各类限制性规定分析与评价表
序号 |
制约性条款 |
项目情况 |
评价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 ||
1 |
第十七条: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沙、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
不存在 |
无制约性因 素 |
2 |
第二十八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活动中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应当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确需废弃的,应当堆放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并采取措施保证不产生新的危害。 |
不属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 地区 |
无制约性因 素 |
3 |
第二十四条:生产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
项目区为山西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 区 |
提高防治标 准后无制约 性因素 |
二 |
水保[2007]184号文中限制性条款 | ||
1 |
《促进产业机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的开发项目。 |
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的开发项目。 |
无制约性因 素 |
2 |
违反《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不属于在25度以上陡坡地实施的农林开发项目。 |
本项目不属于“农林开发项目”。 |
无制约性因 素 |
3 |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展前期工作,但未能提供相应文件依据的开发建设项目。 |
不存在 |
无制约性因 素 |
4 |
分期建设的开发建设项目,其前期工程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 |
不存在 |
无制约性因 素 |
5 |
同一投资主体所属的开发建设项目,在建及生产运行的工程中存在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未按期验收的。 |
不存在 |
无制约性因 素 |
6 |
处于重要江河、湖泊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内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开发建设项目,以及对水功能二级区的饮用水源区水质有影响的开发建设项目。 |
不存在 |
无制约性因 素 |
7 |
在华北、西北等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未通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开发建设项目。 |
不存在 |
无制约性因 素 |
三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规定制约性条款 | ||
1 |
主体工程选址(线)应避让下列区域:1)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2)河流两岸、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3)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及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
项目区为山西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 区 |
提高防治标 准后无制约 性因素 |
2 |
公路、铁路工程在高填深挖路段,应采用加大桥隧比例的方案,减少大填大挖;填高大于20m,挖深大于30m的,应进行桥隧替代方案论证;路堤、路垫在保证边坡稳定的基础上,应采用植物防护或工程与植物防护相结合的设计方案。 |
不存在 |
无制约性因 素 |
3 |
城镇区的建设项目应提高植被建设标准,注重景观效果,配套建设灌慨、排水和雨水利用设施。 |
本项目不属 于城镇新区 建设项目 |
无制约性因 素 |
4 |
山丘区输电工程塔基应采用不等高基础,经过林区的应采用加高杆塔跨越方式。 |
不涉及 |
无制约性因 素 |
5 |
对无法避让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优化方案,减少工程占地和土石方量;公路、铁路等项目填高大于8m宜采用桥梁方案;管道工程穿越宜采用隧道、定向钻、顶管等方式;山丘区工业场地宜优先采取阶梯式布置。2)截排水工程、拦挡工程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应提高一级。3)宜布设雨洪集蓄、沉沙设施。4)提高植物措施标准,林草覆盖率应提高1个~2个百分点。 |
项目区为山西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 区 |
林草覆盖率提高1%后满足技术标准要求 |
6 |
工程选址必须兼顾水土保持要求,应禁在崩塌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内设置取土(石、砂)场。 |
不涉及取土 (石、砂)场 |
无制约性因 素 |
7 |
取土(石、砂)场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符合城镇、景区等规划要求,并与周边景观相互协调;2在河道取土(石、砂)的应符合问道管理的有关规定;3应综合考虑取土(石、砂)结束后的土地利用。 |
不涉及取土 (石、砂)场 |
无制约性因 素 |
综上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看,该项目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中对主体工程选址(线)、建设方案及布局的约束性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中对主体工程选址限制性规定、符合《水利部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文)的有关规定,建设选址不存在制约性因素,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1)本项目区所在地属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选址无法避让,将通过提高措施标准,优化施工工艺等途径,减少地表植被的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2)从水土保持角度及行业用地指标分析本推荐方案工程占地基本合理,不存在制约性因素;
(3)厂区建设过程中土方开挖总量为22901.1m3,土方回填总量为22901.1m3,挖填平衡,无弃方,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4)本项目不涉及取土(石、砂)场。
(5)主体工程未考虑施工期的临时防护及场地的表土剥离、回覆措施,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不能形成有效的水土保持防护体系。本方案增加了施工期的临时防护、表土剥离,并增加了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28225.08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该项目占用了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土地,因此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几点:建设过程中应最大限度避免地表扰、保护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施工结束后尽快对裸露地表进行硬化及绿化。
本项目永久占地为厂区,虽然永久性破坏原有水保设施,但工程完工后,永久建筑物占压和地表硬化处不再产生水土流失。
综上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方案工程占地基本合理。
厂区建设过程中土方开挖总量为22901.1m3,土方回填总量为22901.1m3,挖填平衡,无弃方。
本工程采用现代化的施工管理方法,根据其施工的自然节点、施工时序等,利用施工过程的时间差、顺序差,对各分区的土石方随挖随填,减少了水土流失量,多余的土方在各分区间相互调用,无弃方,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综上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本项目土石方平衡较为合理、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本项目不设置取土(石、砂)场。
本项目不设置弃土(石、砂)场,建设期挖填平衡,没有弃渣。
(1)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总体布置较为合理,有效减少了施工临时设施的占地及对地表的扰动,缩短了施工工期和地表的裸露时间,从而可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
(2)建筑物基础的填方全部利用其基础的挖方,做到了以挖作填;
(3)场内各个建构筑物平面布置紧凑、合理,避免了由于分开布设而造成的乱占地、多占地,减少了对地表的扰动;
(4)施工生产生活区位于厂区东北角,未增加临时占地,减少了对地表的扰动;场地内的管网采取一次开挖敷设,设计合理,减少了由于重复敷设造成的地表扰动。
(5)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未考虑表土剥离及施工期的临时防护、水土保持措施,本方案增加了表土剥离及施工期临时防护,并增加了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1)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的工程
排水涵管:厂区西北角设有雨水排水涵管,排水涵管长为10m,直径为30cm。厂区雨水通过地面漫流最终汇入排水涵管,然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厂区绿化:建筑物及道路周边绿化面积6624m2,停车场周边绿化面积约150m2,共计绿化面积6774m2。绿化区种植冬青,穿插种植月季花卉,乔木选择油松。
(2)不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的工程
厂区的场地硬化、道路硬化、围墙等内容具有水土保持功能,但都不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的工程。
(3)补充意见
①工程措施
表土剥离: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及现场调查,且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说明,厂区北侧约8544m2为耕地及灌木林地,在施工前应对能剥离表土的占地采取表土剥离措施,剥离面积约8544m2,根据调查,可剥离厚度平均约30cm,可剥离的表土量约为2563.2m3,剥离的表土用于绿化覆土。
表土剥离土方堆置于厂区北侧,土方堆置成梯形,梯形截面下底宽为30米,上底宽为20米,高度为3米,梯形土堆长度34.18米,则梯形土方体积为(上底+下底)×高÷2×长=(30+20)×3÷2×34.18=2563.2m3。
表土回覆:厂区北侧剥离的表土均用于绿化覆土,表土回覆量为2563.2m3。
②临时措施
排水沟:施工中对表土剥离临时堆土区采用地上土质排水沟排水,排水沟总长120m,深0.4m,排水沟覆土工膜。
临时植被措施:施工过程中为防止表土剥离土堆坍塌及雨水冲刷,土堆堆场增加临时拦挡,四周用盛装土方的防水编织袋围一圈,对土堆表面进行种草绿化,播撒草籽,紫花苜蓿。
临时苫盖:施工过程中,建筑物基底开挖时,各个基地的四周的临时堆土区及供电管线、供排水管线开挖临时堆土区采取防护网临时苫盖的措施。
根据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评价,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中的界定原则,将以水土保持功能为主的工程界定为水土保持措施:排水涵管长为10m,直径为30cm,厂区绿化6774m2。厂区排水涵管及绿化投资列入本项目水土保持投资,排水涵管总投资5万元,绿化总投资为25万元。综上所述,列入本项目水土保持投资共计25万元。
综上所述,主体工程能够正确处理工程建设与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安全、经济、环保等因素,在工程设计中采取了一些与水土保持有关的预防和保护措施,这些措施在为主体工程服务的同时,具有一定的水土保持功能。同时,按照生产建设项目对水土保持方面的要求,工程设计在水土保持方面尚需本方案的补充和完善。
4.1.1 扰动地表面积
根据工程资料、结合实地调查,对工程建设期开挖扰动、占压地表和损毁的植被面积进行测量统计,此次建设扰动地表面积2.8225hm2。
4.1.2 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数量
本项目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损毁的水土保持设施主要集中在厂区,水土保持设施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现场土地为空地,此次建设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2.8225hm2。
本项目建设引起水土流失的形式有水力侵蚀、重力侵蚀等,水土流失主要是在项目建设期,建设期由于挖损破坏及占压地表,使地形地貌、植被、土壤发生变化而引起流失,属典型的人为因素引起的水土流失。本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工作面有场地平整、厂区基础开挖及建设、开挖土料临时堆存。
第一,场地平整。因项目建设开挖、回填产生的土石方的堆放等建设活动,破坏了原地貌及其土层结构、表面植被,使原来相对稳定的表土层受到不同程度的扰动和破坏,降低抗蚀能力,在降雨及径流的作用下,加剧水土流失。
第二,厂区基础开挖会使原有植被、地面组成物质及地面排水系统发生改变和破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处理不当和排水措施不到位,后期绿化措施不实施,会造成水土流失,地面硬化标准不高,造成路面损坏,也会产生水土流失。
第三,施工扬尘。道路修建过程中和施工机械碾压使地表植被和表层土壤结构遭到破坏,土质疏松,遇到大风天气都会造成一定的扬尘危害。施工过程中的平整土地、材料运输和装卸在2级以上风力作用下就会产生扬尘,运输车辆道路扬尘和施工作业扬尘最为严重,如果不采取措施,施工场地将会危害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及周边环境。
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和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在水土流失调查(预测)中,仅考虑新建设施的水土流失,自然恢复期指施工扰动结束后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条件下,松散裸露面逐步趋于稳定。根据该项目建设特点及水土流失影响所涉及的范围,本方案调查(预测)水土流失范围包括厂区,建设期面积和自然恢复期面积均为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
各预测单元水土流失预测面积见表4.3-1。
表4.3-1各调查(预测)单元水土流失预测面积一览表
项目分区 |
建设期面积(hm2) |
自然恢复期面积(hm2) |
综合办公楼、一期生产车间、二期生产车间、门房、消防控制室 |
1.95309 |
/ |
道路及地上停车区 |
0.192018 |
/ |
绿化区 |
0.6774 |
0.6774 |
合计 |
2.8225 |
0.6774 |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建设的安排以及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水土流失调查时段为建设期,预测时段为自然恢复期。
考虑到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雨季(6~8月)的特点,在确定预测时间时根据工程施工跨汛期作适当调整。预测时段按最不利的情况考虑,超过雨季长度的按一年计算,不超过雨季长度的按占比例计算。
1、建设期
本项目计划于2021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底完工,施工活动主要包括厂区建(构)筑物的土建施工。
2、自然恢复期
自然恢复期指各单元施工扰动结束后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条件下,松散裸露面逐步趋于稳定、植被自然恢复,土壤侵蚀强度减弱并接近原背景值所需的时间,根据项目区的实际情况,自然恢复期按3年考虑。
各预测单元水土流失预测时段见表4.3-2。
表4.3-2各预测单元水土流失预测时段一览表
预测分区 |
施工进度 |
预测时段(a) | |
建设期 |
自然恢复期 | ||
建筑物 |
2021.1~2021.10 |
0.83 |
/ |
水电管线 |
2021.11~2021.12 |
0.17 |
/ |
道路及地上停车区 |
2022.1~2022.2 |
0.17 |
/ |
绿化区 |
2021.3~2021.5 |
0.17 |
3 |
(1)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
项目区地处西北黄土高原区,土壤侵蚀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区内以工业用地为主,植被覆盖率在24%左右。项目区土壤侵蚀以微度侵蚀为主,根据现场调查以及查阅当地有关水土保持监测数据,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700t/km2·a。项目区属于山西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区域内土壤侵蚀模数容许值为1000t/km2·a。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分布见附图5。
(2)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的确定
工程建设过程中,大量的土体被开挖、扰动和堆积,形成各种类型再塑地貌,破坏了土体自然状态下的平衡,使土体的抗蚀指数降低,加剧区域内水土流失。由于该地区尚无同类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监测成果资料,故本方案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的确定是根据该工程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工程建设对地表的实际扰动情况等,同时参考当地专家评估结果,综合分析确定。
工程建设期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见表4.3-3。
表4.3-3 工程建设期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表
序号 |
项目区名称 |
扰动后侵蚀模数(t/km2.a) |
1 |
生产大楼建设区 |
4500 |
2 |
道路及地上停车区 |
4500 |
3 |
绿化区 |
4500 |
各区域不同时段土壤侵蚀模数详见表4.3-4。
表4.3-4 不同时段土壤侵蚀模数表
时段 |
项目分区 |
原地貌侵蚀模数(t/km2.a) |
扰动后的侵蚀模数(t/km2.a) | ||
建设期 |
建筑物 建设区 |
700 |
4500 | ||
水电管线建设区 |
700 |
4500 | |||
道路及地上停车区 |
700 |
4500 | |||
绿化区 |
700 |
4500 | |||
自然恢复期 |
生产大楼建设区 |
700 |
/ |
/ |
/ |
道路及地上停车区 |
700 |
/ |
/ |
/ | |
绿化区 |
700 |
4100 |
2000 |
900 |
(1)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面积的调查
通过主体工程资料,结合现场调查、自然资源专业图、地理信息数据综合分析,对工程建设施工中开挖、占压土地、破坏林草植被的种类、数量、程度与面积进行分类预测。
(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数量的调查
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的面积、数量,采用收集有关资料和结合外业踏勘的方法,列表分别进行统计。
(3)弃土弃渣量调查
通过查阅主体工程报告及图纸等资料,对土石方量进行复核计算。根据施工进度安排,进行土石方平衡及流向分析,计算出各防治分区的弃渣量,结合现场勘察中确定的对不同区域土石方的调配方案,调查土石方调配后可能产生的弃土弃渣量,定量给出项目区弃渣堆放的数量和形式。
(4)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量的计算
工程建设期、自然恢复期水土流失预测采用公式法,根据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面积、土壤侵蚀背景值和扰动后土壤侵蚀模数及水土流失发生时间等因素,计算得出土壤流失量。
式中:W-土壤流失量,t;
∆W-新增土壤流失量,t;
Fji-某时段某单元的预测面积,km2;
Mji-某时段某单元的土壤侵蚀模数,t/km2.a;
Tji-某时段某单元的预测时间,a;
i-预测单元,i=1、2、3……、n;
j-预测时段,i=1、2,指建设期和自然恢复期;
W流失-扰动后的土壤流失量,t;
W背景-背景土壤流失量,t。
(5)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
根据工程的实施规模和施工工艺,结合项目区的自然环境条件,分别调查和预测由于工程建设引起新的水土流失可能造成的危害,为制定项目区防治措施提供依据。
(1)原地表土壤流失量
本项目原地表土壤流失量为34.42t,其中施工期20.19t,自然恢复期14.23t。详见表4.3-5。
(2)施工期土壤流失量预测
根据确定的施工期扰动土壤侵蚀模数计算,施工期因施工扰动产生土壤流失量为129.86t。详见表4.3-5。
(3)自然恢复期土壤流失量预测
根据确定的自然恢复期土壤侵蚀模数计算自然恢复期的土壤流失量为128.02t。详见表4.3-5。
(4)新增土壤流失量
根据上面的计算公式和逐步计算得出的土壤流失量,扰动后土壤流失量与原地表土壤流失量之差即为该工程新增的土壤失量,经计算,本项目新增土壤流失量为237.69t,其中建设期新增109.67t,自然恢复期新增128.02t,详见表4.3-5。
表4.3-5 土壤流失量预测表
预测 时段 |
预测 区域 |
面积 (hm2) |
原地表土壤 侵蚀模数 (t/km2.a) |
扰动地表土壤侵蚀模数(t/km2.a) |
预测时 间(a) |
原地貌土 壤流失量 (t) |
扰动地表 土壤流失 量(t) |
新增土壤流失量 (t) |
建设期 |
综合办公楼、生产车间、门房、消防控制室(主体建设) |
1.95309 |
700 |
4500 |
0.83 |
11.34 |
72.95 |
61.61 |
水电管线 |
0.078 |
700 |
4500 |
1 |
0.55 |
3.51 |
2.96 | |
道路及地上停车区 |
0.192018 |
700 |
4500 |
1.17 |
1.57 |
10.11 |
8.54 | |
绿化区 |
0.6774 |
700 |
4500 |
1.42 |
6.73 |
43.29 |
36.56 | |
自然恢 复期 |
绿化区 |
0.6774 |
700 |
4100 |
3 |
14.23 |
142.25 |
128.02 |
2000 | ||||||||
900 | ||||||||
合计 |
|
|
|
|
|
34.42 |
272.11 |
237.69 |
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如果不及时采取合理的预防和保护措施,将会产生严重危害。根据水土流失量预测结果,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貌、土壤、植被以及施工方式等特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项目区及周边地区的水土流失
据上述预测,项目建设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237.69 t,加剧了当地的水土流失量。
(2)破坏土地资源
建设过程中占用土地面积28225.08m2,损坏了土地资源。
(3)破坏植被
工程建设扰动和破坏了现有的植被,降低了土壤保水和保土能力。
(4)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危害
工程建设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如不进行有效的治理,会对项目区生态环境造成危害,不利于地区良好景观。
(1)该工程建设施工期间扰动面积2.8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2.8hm2。
(2)厂区建设过程中土方开挖总量为22901.1m3,土方回填总量为22901.1m3,挖填平衡,无弃方。
(3)本工程施工期原地表土壤流失量34.42t,扰动后土壤流失量为272.11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237.69t。
(4)水土流失危害主要包括对土地资源的破坏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等。
(1)重点防治时段和重点监测时段确定
建设期及自然恢复期为预测时段,根据各时段新增土壤流失量所占比例确定重点时段。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已部分建设完成,同时结合水土流失量结果,自然恢复期扰动强度大、土壤侵蚀剧增、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大,因此,确定自然恢复期为水土流失产生的重点时段,也是重点防治和监测时段。
(2)重点防治区域确定
本项目仅包括一个防治区-厂区,因此确定厂区为重点防治区域。
预测结果是在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时可能的流失结果。产生水土流失的因素较多,其中人为扰动地表面积、强度和时间、地面坡度、降雨强度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而采取综合性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将对水土流失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本工程各防治区水土保持防护措施的布置应本着与施工进度同步为原则,尽最大可能恢复原地貌的植被。
(1)防治重点区域的指导性意见
根据水土流失量结果,确定厂区为重点防治区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过程中场地平整和基础开挖,对地面扰动大,改变和破坏了本区域原有地貌和土壤结构,对原有水土保持设施造成破坏。形成的松散堆积体和裸露地表使土地原有的地表抗蚀能力减弱,加剧水土流失。如不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理,当发生强降雨时,可产生严重的水土流失。
(2)防治措施的指导性意见
本项目主体工程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需及时到位,在后续运行过程中应加强对水保措施的巡视和优化,以保证持续发挥水土保持效益。
(3)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安排的指导性意见
在后期水土保持监测过程中对厂区进行重点监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本方案以建设期的水土保持为核心,因地制宜地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全面控制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并使原有的自然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最终实现工程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对主体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进行分区,目的是为了合理布设防治措施,便于进行分区防治措施典型设计,并计算防治措施工程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主要依据如下:
(1)项目区的地形地貌特征和水土流失现状、水土保持情况;
(2)项目区土壤侵蚀类型及强度、水土保持类型及效果等现场勘察;
(3)在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依据主体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工程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
按照造成水土流失成因的区间差异性、区内相似性原则,本方案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厂区防治区。
根据项目建设的具体特点,结合工程总体布局,通过现场实地调查,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8225.08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
根据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地形条件和水土流失特点,结合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功能评价,按照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原则,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全面布局、科学配置水土保持措施,同主体工程建设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科学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见图5-1,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防治措施布局见附图5-1。
图5-1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图
1、主体设计
排水涵管:厂区西北角设有雨水排水涵管,排水涵管长为10m,直径为30cm。厂区雨水通过地面漫流最终汇入排水涵管,然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工程措施见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图6。
2、方案新增
表土剥离: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及现场调查,厂区在施工前应对能剥离表土的占地采取表土剥离措施,剥离面积约8544m2,由于该外排土场黄土覆盖较薄,根据调查,可剥离厚度平均约30cm,可剥离的表土量约为2563.2m3。剥离的表土全部用于绿化覆土。
表土回覆:厂区北侧剥离的表土均用于绿化覆土,表土回覆量为2563.2m3。
厂区绿化主要是建筑物及道路周边,停车场周边。共计绿化面积6774m2。绿化区种植冬青,穿插种植月季花卉,乔木选择油松。
冬青株行距考虑为3×3m,采用60×60×60cm的穴坑整地,选用胸径2~3cm,生长健壮,无病虫危害,约种植油松300株。
油松株行距考虑为3×3m,采用60×60×60cm的穴坑整地,选用胸径2~3cm,生长健壮,无病虫危害,约种植油松400株。
月季株行距考虑为0.8m×0.8m,采用30×30×30cm的穴坑整地,选用重瓣型,生长良好,无病虫危害,约种植月季750株。
植物措施见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图6。
1、排水沟:施工中对表土剥离临时堆土区采用地上土质排水沟排水,排水沟总长120m,深度0.4m,内部设置土工膜起到防水防渗措施。
2、临时植被:施工过程中为防止表土剥离土堆坍塌及雨水冲刷,土堆堆场增加临时拦挡,四周用盛装土方的防水编织袋围一圈,对土堆表面进行种草绿化,播撒草籽,紫花苜蓿。土方堆置成梯形,梯形截面下底宽为30米,上底宽为20米,高度为3米,梯形土堆长度34.18米,计算土堆表面积约为900m2,故紫花苜蓿播撒面积约900m2。
3、临时苫盖:施工过程中,建筑物基底开挖时,各个基地的四周的临时堆土区及供电管线、供排水管线开挖临时堆土区采取防护网临时苫盖的措施,供电管线开挖临时土堆覆盖苫盖面积约300m2,供水管线开挖临时土堆面积覆盖苫盖面积约300m2,废水管网临时土堆面积覆盖苫盖面积约300m2,开挖建筑地基剩余530.9m3临时土堆覆盖苫盖面积约800m2,故覆盖苫盖面积共计1700m2。
本项目的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中扰动原地貌,产生大量的松散堆积物,如不采取有效的防护,在大风和暴雨条件下,松散堆积物和开挖面极易产生水土流失。因此,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具有易流失和流失量大的特点,必须进行预防,预防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
1)大风天气对易起尘场所如堆土体、开挖区等采取遮盖、洒水等措施。
2)挖方首先回填利用,对于临时堆土(渣)要做好临时防护措施。
3)加强水土保持法宣传,杜绝施工过程中乱挖乱弃现象的发生。
4)土料在运输过程中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沿途散溢,造成水土流失。
5)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加强管护,建立行之有效的管护制度,使之尽快发挥水土保持效益。
项目工程水土保持措施主要由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两部分组成。措施工程量见下表。本方案措施工程量见表5.3。
表5.3 厂区措施工程量汇总表
序号 |
分区及项目 |
单位 |
工程量 |
调整系数 |
调整后工程量 |
备注 |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
|
|
|
| ||
1 |
排水涵管 |
m |
10 |
|
10 |
| |
2 |
表土剥离 |
m3 |
2563.2 |
|
2563.2 |
| |
3 |
表土回覆 |
m3 |
2563.2 |
|
2563.2 |
| |
4 |
土地平整 |
m3 |
621.9 |
|
621.9 |
|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
|
|
|
| ||
1 |
综合办公楼及一期生产车间周边绿化 |
m2 |
4065 |
|
4065 |
| |
2 |
二期生产车间周边 绿化 |
m2 |
2559 |
|
2559 |
| |
3 |
停车场周边绿化 |
m2 |
150 |
|
150 |
| |
第二部分临时措施 |
|
|
|
|
| ||
1 |
临时排水沟 |
m |
120 |
|
120 |
| |
|
土方开挖 |
m3 |
48 |
|
48 |
| |
2 |
临时苫盖 |
m2 |
1700 |
|
1700 |
| |
3 |
临时植被绿化 |
m2 |
900 |
|
900 |
| |
|
撒播草种 |
m2 |
900 |
|
900 |
| |
|
紫花苜蓿 |
kg |
10 |
|
10 |
|
(1)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可依托主体工程的交通、水电、道路、机械等施工条件,施工建设应尽量避开降雨集中期。
(2)苗木、种子在当地采购、采集。
(3)植物措施应以春秋季为主。
施工所需材料同主体工程一并从当地购买;植物措施所需林木种苗和草种在当地采购。
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后,各项治理措施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并经规定
的质量测定方法确定后,才能作为治理成果进行数量统计。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保各项治理措施的基本要求是总体布局合理,各项措施位置符合规划要求,规格、尺寸、质量、使用材料、施工方法符合施工和设计标准,经暴雨考验后基本完好。
任何因污染、淤积和冲刷遭受的损失,均应由承包人负担,使工程遭受损坏而产生的水土流失,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与治理,其经费自理。
按照“三同时”原则,主体工程计划于2021年1月开工,2022年12月底完工,水土保持措施为排水涵管及厂区绿化,水土保持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主要根据主体工程施工进度进行安排,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工期与主体工程进度安排一致。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监测有关技术规范,水土保持监测应在防治责任范围的分区内进行,监测范围原则上应与工程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一致。
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结果,将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区划分为场区,一个监测区。
依据主体工程建设特点、施工中易产生新增水土流失的区域及项目区原有水土流失类型、强度等,确定水土保持重点监测地段和部位。场区为水土保持重点监测区域。
根据主体工程建设进度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为保证监测的实时、快速、准确性,水土保持监测应与主体工程建设同步进行,从而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状况。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本工程监测时段为2021年1月~2022年12月,共2年。
(1)项目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监测
包括项目区地形、地貌的变化情况,建设项目占地和扰动地表面积,挖填方数量及面积,项目区林草覆盖度。
(2)项目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项目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包括水土流失面积、程度和总量的变化及其对周边地区造成的危害与趋势。
1)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动态监测在施工过程中,作业面在不断发生变化,防治责任范围将随之发生变化。
因此,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动态监测是首要任务。
2)扰动面积监测
按开挖、回填工作面、施工道路、施工营地等类型,记录扰动面积及其水土流失状况。
3)土壤流失(侵蚀模数)动态监测
主要对不同扰动类型区的土壤流失量分期实时监测,从中分析计算土壤流失量的变化,掌握其规律,为防治水土流失奠定基础。
4)水土流失危害的监测
主要针对施工区进行监测,记录其对周边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程度。
(3)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监测
对各类防治措施效果、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等进行监测,主要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防治效果的监测。
1)工程措施防治效果监测
主要包括实施数量、质量;防护工程稳定性、完好程度、运行情况;措施的拦渣保土效果。
2)植物措施防治效果监测
主要包括不同阶段林草种植面积、成活率、保存率、生长情况及覆盖度;扰动地表林草恢复情况;植物措施拦渣保土效果。
3)临时措施防治效果监测
主要为临时防护措施的数量与质量以及临时拦挡措施的保土效果的监测。
(4)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
1)监测下游河道泥沙、洪涝灾害、植被及生长环境变化。
2)监测对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 50433-2018),结合本项目建设特点及项目区水土流失规律,本项目采用地面观测法和调查监测、场地巡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根据本工程建设特点,监测分区初步选定2个监测点,监测点设置在房屋建设区和绿化区。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监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监测和水土流失危害监测四大类,监测方法主要采用实地调查、巡查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主要指承担监测任务的监测单位自备的常规监测设备。为保障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能够顺利进行,监测过程中需要购置部分消耗性材料,包括皮尺、钢卷尺、集流桶、量测仪器等。
根据本方案所设置监测内容和监测点位布设,监测单位必须实行驻点监测,监测工作需要投入2名监测人员,其中至少1名取得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证书,设置1名监测组长,全面负责监测工作。
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通过实施监测,分析确定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拦渣情况、工程建设扰动土地情况,统计和计算水土保持治理面积、林草植被覆盖面积、区域内可实施植物措施面积,结合土壤流失量的定位监测及分析计算,评价水土流失控制情况和水土保持治理效果,最后计算出水土保持方案的水土流失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渣土防护率、表土保护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6项防治目标的达到值。
工程建设期间,应提供大型或重要位置弃土场照片等影像资料;因降雨、大风或人为原因发生严重水土流失及危害事件的,应于事件发生后1周内报告有关情况。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完成后,应于3个月内报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1、编制原则
1)本方案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作为主体工程投资估算的组成部分,计入总投资估算中;
2)建设期的水土保持投资在项目建设期投资中列支;
3)方案水土保持投资包括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投资和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投资不作为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独立费用计算的基数;
4)方案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价格水平年、人工单价、主要材料单价、施工机械台时费与主体工程一致;
5)方案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定额、取费项目及费率应与主体工程一致,主体工程定额中没有的工程项目,采用水土保持或相关行业的定额、取费项目及费率;
6)本方案投资估算价格水平年为2020年第二季度,林草价格依据当地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7)建设期融资利息暂不考虑,按静态投资计列水土保持投资。
2、编制依据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 水总〔2003〕67号);
2)《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 水总〔2003〕67号);
3)《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 计价格〔2002〕10号);
4)《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水利厅 晋发改收费发〔2018〕464号);
5)《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财务函〔2019〕448号);
6)主体工程设计文件的概(估)算资料;
7.1.2.1编制方法
1)基础单价
①人工预算单价
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人工单价均采用主体工程中土石方工程的人工单价,按7.13元/工时。
②材料预算价格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采用主体工程预算价格,不足部分按照材料原价加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计算,其中采购及保管费按材料运到工地价格的2.3%计算;苗木、草、种子的预算价格以当地市场价格加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计算,其中采购及保管费按运到工地价的0.55%~1.1%计算;其他材料预算价格执行工程所在地就近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工业民用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③水电预算单价
根据主体设计资料确定施工用电0.80元/kw.h;施工用水5.60元/m3。
④施工机械使用费:采用主体工程的施工机械台时费,不足部分采用《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 水总〔2003〕67号)附录中的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及《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计算标准的通知》计算。
2)措施单价
①直接工程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
人工费=定额劳动量(工时)×人工预算单价(元/工时)
材料费=定额材料用量(不含苗木、草及种子费)×材料预算单价
机械使用费=定额机械使用量(台时)×施工机械台时费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率
工程措施其他直接费率取2.5%,植物措施其他直接费率取1.3%。
现场经费=直接费×现场经费费率
工程措施现场经费费率取5%,植物措施现场经费费率取4%。
②间接费=直接工程费×间接费率
工程措施中:土石方工程间接费率取3.3~5.5%,混凝土工程间接费率取4.3%,基础处理工程间接费率取6.5%,其他工程间接费率取4.4%。植物措施间接费率取3.3%。
③企业利润=(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率工程措施按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之和的7%计算。植物措施按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之和的5%计算。
④税金=(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率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税率均取9%。
7.1.2.2费用构成
本方案费用构成如下:工程措施费、植物措施费、临时措施费、独立费用和基本预备费。另外,还有属于行政性收费项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
1)独立费用
①建设管理费:按水土保持投资中第一至第三部分(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之和的2%计取。
②勘察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计委、建设部 计价格〔2002〕10号)计取。
③水土保持监理费:根据工程、植物以及临时防护措施的投资,结合市场行情确定监理费为6万元。
④水土保持监测费:按人工、拟投入设备损耗等综合考虑计列,考虑投入中级工程师2名(5万元/人),材料损耗费1万元,设备折旧费1.5万元,共计12.5万元。
⑤水保设施验收服务费:根据工程、植物以及临时防护措施的投资,结合市场行情确定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为5.00万元。
2)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按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独立费用之和的6%计算。价差预备费按晋计设字〔1999〕608号“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对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中“价差预备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投资价格指数一律按零计算。
3)水土保持补偿费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水利厅文件《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464号)规定,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0.4元(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本项目建设期占地28225.08m2,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129万元。
7.1.2.3概(估)算成果
本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总投资84.12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0万元,植物措施25万元,临时措施18万元,独立费用27.34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0.6万元,勘查设计费0.24万元,监理费6.0万元,监测费12.5万元,验收服务费8万元),基本预备费2.6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129万元。
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见下表7.1-1至表7.1-5。
表7.1-1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总表 (单位:万元)
序 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建安 工程 费 |
植物措施费 |
独立 费用 |
合计 |
其中 | ||
栽(种) 植费 |
苗木、草 种子费 |
现场 已有 |
方案 新增 | |||||
一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10 |
|
|
|
10 |
|
10 |
1 |
厂区 |
10 |
|
|
|
10 |
|
10 |
二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
25 |
|
25 |
|
25 | |
1 |
厂区 |
|
25 |
|
25 |
|
25 | |
三 |
第三部分临时措施 |
|
|
|
18 |
|
18 | |
1 |
厂区 |
10 |
|
|
18 |
|
18 | |
四 |
第三部分独立费用 |
|
|
|
27.34 |
27.34 |
|
27.34 |
1 |
建设管理费 |
|
|
|
0.6 |
0.6 |
|
0.6 |
2 |
勘察设计费 |
|
|
|
0.24 |
0.24 |
|
0.24 |
3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
|
|
6 |
6 |
|
6 |
4 |
水土保持监测费 |
|
|
|
12.5 |
12.5 |
|
12.5 |
5 |
水保设施验收服务费 |
|
|
|
8 |
8 |
|
8 |
一至三部分合计 |
|
|
|
|
80.34 |
|
80.34 | |
五 |
预备费 |
|
|
|
|
2.66 |
|
2.66 |
1 |
基本预备费(6%) |
|
|
|
|
2.66 |
|
2.66 |
六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
|
|
|
1.129 |
|
1.129 |
工程总投资 |
|
|
|
84.129 |
|
84.129 |
表7.1-2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分区及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主体已有 |
方案新增 |
合价 |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
|
|
|
|
10 |
10 | |
一 |
厂区 |
|
|
|
|
10 |
10 |
1 |
雨水涵管 |
m |
10 |
|
|
2 |
2 |
2 |
表土剥离 |
m3 |
2563.2 |
|
|
4 |
3 |
3 |
表土回覆 |
m3 |
2563.2 |
|
|
4 |
4 |
表7.1-3 水土保持植物措施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分区及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现场已有 |
方案新增 |
合价 |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
|
|
|
|
25 |
25 | |
一 |
厂区 |
|
|
|
|
25 |
25 |
1 |
厂区绿化 |
m2 |
6447 |
|
|
25 |
25 |
表7.1-4临时措施费用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分区及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主体已有 |
方案新增 |
合价 |
第三部分临时措施 |
|
|
|
|
18 |
18 | |
一 |
厂区 |
|
|
|
|
18 |
18 |
1 |
临时排水沟 |
m |
120 |
|
|
3 |
3 |
2 |
临时苫盖 |
m2 |
1700 |
|
|
5 |
5 |
3 |
临时植被 |
|
|
|
|
10 |
10 |
|
植被绿化 |
m2 |
900 |
|
|
5 |
5 |
|
紫花苜蓿草籽 |
kg |
10 |
|
|
5 |
5 |
表7.1-5独立费用估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计算公式 |
费用 (万元) |
第四部分独立费用 |
|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第一至二部分新增措施之和×2% |
0.6 |
二 |
勘察设计费 |
|
0.24 |
1 |
勘察费 |
0.28(基价)×0.55(专业调整)×1.0(复杂程度 调整)×0.7(附加调整) |
0.11 |
2 |
设计费 |
0.28(基价)×0.8(专业调整)×0.85(复杂程度 调整)×0.7(附加调整) |
0.13 |
三 |
水土保持监理费 |
根据工程、植物以及临时防护措施的投资,结 合市场行情确定 |
6.0 |
四 |
水土保持监测费 |
考虑投入中级工程师2名(2万元/人),材料损耗费1万元,设备折旧费1.5万元,共计6.50 万元。 |
12.5 |
五 |
水保设施验收服务费 |
根据工程、植物以及临时防护措施的投资,结 合市场行情确定 |
8.0 |
六 |
合计 |
|
27.34 |
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水土保持效益以减轻和控制水土流失为主。工程施工建设期实施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目的是控制工程建设造成的新增水土流失,防止扰动面的土壤大量流失,维护工程的安全运行,绿化、美化环境,恢复改善工程占地区因占压、挖损、扰动破坏的土地及植被资源,其效益主要体现在治理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 15774-2008);
(2)国家建设部、水利部等部门有关建设项目经济评估的规定。
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和预测方案实施后,控制水土流失、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项目设施安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治理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通过工程措施和植被防护能够较好地固化地表面,增加土壤抗冲刷能力和抗风蚀能力,同时结合绿化工程能够通过植被截留降雨,消除了降雨动能,减小了径流量,使建设期的水土流失总量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既保护了水土资源,又美化了环境,同时提高了项目的林草覆盖率。
1、水土流失治理度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治理达标面积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百分比。根据采取的防治措施,本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9.48%。水土保持防治面积见下表。
表7.2-1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总面积
序号 |
项目区 |
扰动面积 (m2) |
林草措施 (m2) |
工程措施 (m2) |
建(构)筑物 及铺装面积(m2) |
1 |
厂区 |
28225.08 |
6774 |
10 |
19530 |
合计 |
28225.08 |
6774 |
10 |
19530 | |
水保措施面积 |
6457 |
19530 | |||
水土流失面积 |
2238 | ||||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99.48 |
2、土壤流失控制比
项目区容许土壤流失量为1000t/km2.a。本工程施工结束以后,工程占地范围内的土壤流失控制比均达到水土保持目标值的要求,设计水平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900t/km2·a,水土流失控制比为1.11。
3、渣土防护率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采取措施实际挡护的永久弃渣、临时堆土数量占永久弃渣和临时堆土总量的百分比。弃土弃渣量是指项目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石、弃渣量,也包括临时弃土弃渣,挡护指的是有效集中拦挡和防护。本方案挖填平衡,无弃方,根据“渣土防护率=实际拦渣量/弃渣量*100%”计算,渣土防护率可达到98%以上,满足目标要求。
4、表土保护率
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保护的表土数量占可剥离表土总量的百分比。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可剥离表土总量为2563.2m3,保护的表土数量为2563.2m3,因此,表土保护率将达到100%。
5、林草植被恢复率
本工程所采取的植物措施总面积为6774m2,可绿化面积为6790m2,林草植被恢复率99.76%。
6、林草覆盖率
本工程占地面积28225.08m2,绿化面积6774m2,林草覆盖率为24%。林草覆盖率达到防治目标要求。
绿化指标分析结果详见表7.2-2。
表7.2-2 绿化指标分析
项目区 |
可绿化面积 (m2) |
绿化面积 (m2) |
占地面积 (m2)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
林草覆盖率 (%) |
厂区 |
6790 |
6774 |
28225.08 |
99.76 |
24 |
合计 |
6790 |
6774 |
28225.08 |
99.76 |
24 |
为保证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顺利实施、工程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工程区及周边生态环境良性发展,项目业主单位应在组织领导、技术力量和资金来源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实施保证措施。本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保障措施包括组织领导与管理、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招标投标、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施工管理、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资金保障等方面。
为了保证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本方案采取业主治理的方式,建设单位必须设置方案实施的组织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落实、管理监督本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组织管理领导机构,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水土保持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积极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同时,必须明确水土保持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以便于相关工作的协调和沟通。
(1)认真执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制定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计划;
(3)负责组织解决在水土保持监测中发现的问题;
(4)负责本方案水土保持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5)检查施工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
(6)负责合理安排使用水土保持资金。
在机构健全以后,根据质量管理的全面要求,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好管理工作。
水土保持方案因主体工程设计出现大的变更或因实际需要变更的,按相关规定及时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建设单位可自行或委托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按方案规定的监测内容、方法和时段对工程建设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并汇总整理相关监测记录和影像资料。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为确保水土保持措施的及时实施和实施质量,建设单位应立即委托具有相应监理能力的单位或具有水土保持专业监理资格的工程师,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阶段的施工进行全程监理。
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领导应与监理单位签订书面监理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水土保持工程监理任务,监理单位对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投资、进度进行全面控制的条款。
在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建立水土保持监理档案,随时留取施工过程中的临时防护措施影像资料。
建设单位应经常检查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情况及对周边的影响,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若对周边造成直接影响时应及时处理。建设期间,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本项目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予以配合,并按照监督检查提出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在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明确验收结论。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通过其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生产建设单位应在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后、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报备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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